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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標題:不要損害幼兒探索求知的積極性 ~針對一歲十一個月小孩的發展
出版:國立中央圖書館出版


 


孩子到了一歲半至兩歲時候,已經能理解父母的態度了。即使他還不能說話,但父母對他所做的事是否贊成,他可以通過父母的語言、臉色等完全理解。要注意的是,此時孩子已具有了探索求知的要求,不要認為他去摸電線,去拿手錶等僅僅是為了玩。這是他探索的開始,他要瞭解各種物品要摸索,用鼻子聞聞,用嘴巴嚐嚐 ,仔細的檢查。這是這個年齡的孩子認識周圍環境的方式。對他們來說,世界充滿了他剛剛發現的各種新事物。這些發現既可能激發孩子的求知慾,也可能是造成孩子意外傷害的原因。但是,既然要保護孩子探索求知的積極性,又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和家用物品的安全,是現實生活中的矛盾。說了過多的『不可以』和『不許動』,對孩子的求知慾不僅僅是挫折,而且是一種壓抑。過多的從孩子手中搶走東西,或者責備,他們可能會得出一種結論:「探索求知是錯誤的認識」,這對他們的未來影響很大,同時,他也會不喜歡父母。

 

因此,要解決這個矛盾,要把重點放在『預防』上,也就是會危險的、容易損壞的東西,都放在孩子摸不到的地方,要不然,給孩子一塊自由的天地,騰出房間的一部分,或院子裡的一個角落,讓他在那裡自由探索他所感興趣的事物而又不會發生任何危險

 

若孩子拿了不該玩的物品,一定要想辦法用另一個可玩的物品去交換,千萬不要硬搶過來。

 

當然,也不是說對孩子一定不能說『不可以』,只是越少越好,如果家長說的『不可以』越少,孩子才會更重視這個『不可以』,也才能從『不可以』中學到不少知識。比如說孩子要去摸帶電電器插座時候,父母必須嚴厲地告訴孩子『不可以』,並且可以藉著語調、臉色來幫助,僅僅是這樣還不夠,對一歲的孩子,還必須用行為來告訴他,即帶他離開摸電插座。這樣他就會知道你認真了,然而,有的孩子還會再去摸電器插座,這時,應該和上次一樣,堅決去制止他。這樣反覆幾次孩子就會明白,那個是真的不能摸。

 

另外一個要注意的是,連貫性非常重要。如果說的前後不一致,對孩子的某種行為有時說『可以』有時說『不可以』,孩子會不知所措。孩子這時候還太小,必須要我們的幫助和指導,但對孩子的限制要清楚、固定。否則,會損害孩子探索求知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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