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榮航空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之孕婦搭乘。懷孕32~36週且健康狀況良好者,持有醫師開立之適航證明者可受理搭機(需註明預產日及健康狀況),並於機場填寫具結書。
一般而言,孕婦最好不要在懷孕最後6週的期間搭機旅行。西北航空規定預產期在30天內的孕婦若要搭機飛行時,必須提供醫生在出發日前72小時內所開具的證明,說明孕婦的預產期並表明搭機旅行對孕婦的健康不會有任何風險。基於安全考慮,西北航空得拒絕即將臨盆的的孕婦上機。
孕婦在搭機旅行前應向其婦產科醫生或助產士諮詢相關事宜。在懷孕4至6個月期間搭機旅行,一般來說對孕婦較為輕鬆,因為此時孕婦的害喜現象可能已經減緩,體力也較好,且距離預產期還有一段相當的時間。以下是協助孕婦在搭機旅行時能更舒適的一些方式:
- 預選靠走道的座位,以便您可以輕鬆地前往洗手間和在機艙內走動。定時從座位上起來走動有助於您抵抗腫脹和不適的感覺。
- 攜帶病歷的影本並向您的醫生要求若在旅行時發生緊急情況的應急參考。
- 穿著舒適、寬鬆的衣服和平底鞋。如果您的體溫波動較大,請採取多層次的穿衣方式。
- 將安全帶繫在髖部較低的位置,不要綁在腹部上。
- 攜帶一個小枕頭,將其放在您背部較低的位置上以免背部拉傷。
- 在飛行途中飲用大量的水,至少每兩小時喝1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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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訂位前請與您專屬醫生提出您的行程計劃並且開立醫藥指示。對於單胞胎孕婦,新航並不接受懷孕週數超過35週的孕婦搭機旅行。對於多胞胎孕婦,新航並不接受懷孕週數超過32週的孕婦搭機旅行。
在懷孕的任何週期的孕婦搭機旅行,請與您專屬醫生確認您的身體狀況並開立適合飛行的醫生診斷證明。當您訂位時,請務必將此醫生診斷證明轉交至新航辦公室。您專屬醫生開立的診斷證明不可超過出發前三天,若是訂位日期及出發日期已超過一個月,則必須重新開立。如果您是孕婦乘客,建議您隨身攜帶醫生出具之適航證明,以便辦理登機手續。欲獲得更多資訊,您可與當地新航辦事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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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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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未超過32週且無早產症狀或慣性早產孕婦應視為一般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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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超過八個月(32週)以上之孕婦需備妥由醫生開立之「適航證明書」,證明書上應明確載明「預產期」及「合適旅行」‧‧等字樣。於報到劃位時,應由孕婦或其配偶填寫免責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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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產後未滿14日及新生兒出生未滿14日,本公司不接受其搭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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