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孩子的想像力

 

作者﹕亦然

 

父母有責任激發孩子的想像力,教給他們行為準則和有益的東西。因此,父母親利用一些技巧幫助自己把這項工作做得更好就顯得非常重要。 








制定適當的目標


注意避免制定不明確的或是超出孩子能力範圍的目標。絕不要追求完美,那只會讓孩子和你都遭受挫折。孩子每天取得的點滴成績和進步都應記在心裡,不要只看到孩子的缺點,努力觀察並讚許孩子每一點微小的積極舉動或是進步。同樣,目標過低,不忍心讓孩子接受挑戰,會讓孩子感到無聊、乏味。

 

積極參與
孩子直到8歲都主要是通過模仿學習的,所以教孩子的方法之一就是:行動起來,在他/她面前或是和他/她一起做點什麼。也就是說,你不要光指望給孩子下命令、發指示。比如在糾正孩子的時候,不要簡單地說:「不要用手吃東西。」你最好拿起調羹,一邊親自做一下吃飯的動作,一邊說:「我們用調羹吃東西。」。不要命令孩子「去整理好你的玩具」,你可以拉起孩子的手,蹲下來,像做遊戲一樣來收拾玩具,然後說「該收拾玩具了」。在日常生活中加上些許想像、幽默、笑話或者遊戲,只要持之以恆,孩子就會做你期待他做的事。


 


做出積極的榜樣
只要有可能,請用積極的方式說話。可以說「那是隻漂亮的小狗,我們來摸摸牠」,接著示範給孩子怎麼做,然後握住孩子的手,一起來做這個動作。別尖叫什麼「不要弄疼了小狗」!以「不要」開頭的句子往往傳達著某種不快。幼兒一般不會對未加手勢的指令性話語有反應。因此,只要有可能,請將你要說的話演示出來,並形象地向孩子講解這些動作。要做得戲劇化一點、誇張一點,以增強孩子的印象。與其說「進來時不要大聲摔門」,還不如等孩子到門邊時迎接他,對他說:「我們輕聲地關門。」同時牽著他的手輕柔地做關門的動作,然後讓他握著門把手重複輕輕關門的動作。 


 


確信孩子能夠記住命令
即使你已經一遍一遍地示範給孩子正確的行為,你還是不能指望孩子一定能記住。這種狀況會一直持續到孩子的記憶力成熟。孩子在逐步的成熟和動作的重複當中學習並漸漸養成習慣。在孩子5歲以前,不要指望孩子能記住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一旦他的記憶力足夠成熟,只要講幾次,他就能很快記住你的話。在此之前,對孩子,尤其是幼兒,要一遍一遍地叮囑同樣的事情。這雖然令人喪氣,卻十分必要。


 


不要打擾孩子
許多孩子的注意力持續時間很短,而且難以培養他們長時間注意某物,因為小孩根本就無法像成人一樣集中注意力。要幫助孩子保持長久的注意力,你能做的主要事情之一就是:不要在孩子顯然醉心於某事的時候打擾他。不要介入,直到他的注意力轉移到別的事情上。


然後,請別忘記為他剛剛幹完一件出色的工作而讚揚他。

 

與孩子一起活動
為了最大限度地給孩子以拓展潛能的機會,你必須努力配合孩子的成長,以便在適當的時候給以適當的幫助。因此,建議你擔當幫助者兼教導者的角色。這些建議簡單、實用,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很容易。實際上,聰明的父母親不用想就會這麼做,他們只是期望有個快樂、外向、相信父母之愛的孩子。孩子的厭倦則表明你應該停止。我認為,每天4到5次,每次3到4 分鐘是最少的了。


這些活動並不能使你讓孩子變得特別聰明。恰恰相反,它們促使你放棄給孩子制定不現實目標的想法,放棄催促、強迫孩子達到你主觀武斷的標準;你應該以一種純粹支持的方式和孩子一起活動。由於孩子在生命最初的幾年裡所學的東西比其他任何時候都多,因此,作為這些學齡前兒童的老師,父母親責任重大,必須耐心地關懷他們。 

 

表達你對孩子的關心
對一個幼兒來說,關心必須是充滿激情而且顯而易見的。孩子對你是否注意他很敏感。若是你沒有給他全部的關心,他會生氣或者抓住你的手或衣服以吸引你的注意。孩子和你說話的時候,你必須停下手頭的工作,看著他的眼睛,孩子才會感到你在聽他說話。如果你從孩子很小的時候起就這麼做,孩子就會知道她能夠表達自己,並且你像對待一個獨立的個人一樣尊重她。 


 


弄清何時制止孩子
即使你已經給孩子做了示範,又把道理講得很明確,有時候你還是必須對孩子說「不」。你必須讓孩子明白,在你說「不」的時候,他所做的一切都是遭到禁止的。


 



有幾種情況是絕對有必要對孩子說不的:


1、當孩子打算做的事會傷害他自己的時候。比如:伸手搆火爐上的鍋,尤其是當它盛滿滾燙的熱水時。

2、當孩子的行為可能會傷害其他人的時候。舉個簡單的例子,在睡覺的寶寶旁大聲地吵鬧或是砰砰地敲打他的玩具。當孩子的行為會帶來實際上的損失的時候,比如:用蠟筆在房間的牆上亂畫。

3、即使你要說「不」,也不必弄得像一次正面對抗或是一場意願之戰那樣。可能的最佳途徑是以你所知道的孩子最感興趣的事來分散孩子的注意力。舉個例子:孩子要是不肯穿上外衣和套衫,你就可以在答應他外出玩耍的時候給他穿上。

4、在你決定說不之前暫停一會兒總是值得的。你必須確信你切實知道孩子的意思,並且確信你的回答是正確的。保持行為準則的簡單性和連貫性非常重要,這樣孩子才會領會你的意思,知道你是認真的,並且知道你在講話之後總是期待他立刻做出某種行動。

5、用行為準則約束幼兒去做正確的事情不太可能,因為她的智力還無法分辨對與錯,而且她自身的願望非常強烈。

你必須明白,孩子並不是因為你才作出某些行為,她也不會因為你的意願而改變他/她的行為,所以頑固地堅持紀律約束是不明智的。告訴2歲半的孩子你為什麼要他們做這做那毫無用處,因為他們還沒有懂得做事情是有目的的。3歲的孩子還無法思考她做的事,即使你要求她盡力理解自己行為的動機,她也無能為力。因為推理能力來得比較遲。 ◇
(http://www.dajiyuan.com)


http://www.epochtimes.com/b5/8/7/30/n22104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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